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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工程检测有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?

发布日期:2018-04-17 11:03:33    点击:945

东莞工程检测有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? 

 1、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,有老化迹象;    主体结构出现裂缝、倾斜等异常迹象,危及房屋安全;   改变使用功能,明显增加负荷,有可能危及安全;    发生过自然灾害(如水灾、火灾、台风、地震),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   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、基础、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;    危及房屋安全、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。 

2、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?   答: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定义结构已严重损坏,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。 

 3、哪些是房屋的异常迹象?    答: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:沉降、倾斜、裂缝。

 4、国家对房屋完好与损坏的程度如何评定?    答: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按房屋的结构、装修、设备三大部分十余个分项的完损情况评定房屋为: A:完好房 B:基本完好房C:一般损坏房 D:严重损坏房。

 5、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划分鉴定结果分几级?    答: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划分鉴定结果为 4级:    A级——非危险房;B级——危险点房;C级——局部危险房;D级——整幢危险房。

 6、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要提交哪些资料?

答:(1)申请表1份(向安鉴所领取):   (2)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;使用人提供租赁证复印件;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;相关利害人如系个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相关利害人如系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。(以上资料缺失,个人请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、村委会证明。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。   (3)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(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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